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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供水2017-2019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ZJJ-2017133号 开标时间:2017-11-29标讯类
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JJ-2017133号
开标时间:2017-11-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00万元
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对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J-201713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30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详见用户需求。详见第Ⅲ部分。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书必须密封提交。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2)投标人必须是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的生产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所投聚氯化铝产品符合《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及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的检验报告。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交原件到报名现场核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报名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所投聚氯化铝产品符合《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及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的检验报告。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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