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局2017年达茂供电分局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TGD2017-CQ1102 立项文号:包供财【2017】5号 招标标题:包头供电局2017年达茂供电分局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2017年达茂供电分局物业服务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 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达茂供电分局物业费用计划,将对达茂供电分局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保洁服务、工程维修、秩序维护、绿化养护、会议服务、客户服务)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2、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的厂商);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须包含物业服务内容,且能承担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1、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二份(需加盖公章)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注:1、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接待。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