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赤土店镇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受采购人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光伏发电项目 2.编号:2017-11-1395 二、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预算金额:1752400元 3.采购内容:地面基础开挖、填运、辗压、平整,面积共34.85亩,光伏基础为20cn厚C20混凝土垫层,共2300米,新建不锈钢网围墙共1100米。 4.工期:2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 供应商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一份(须提供合同原件); 5. 项目经理和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17年1月以来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6.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7.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8. 报名企业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9.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不得参与参与本次活动;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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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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