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第十批服务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电普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包号 |
采购范围 |
项目实施期限/计划工期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外协加工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 |
ZDPR-2017-10-FW-ZB005 |
包1 |
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外协加工服务,服务实际采购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合同签订后1年 |
北京昌平 |
|
2 |
屏体类工序外协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 |
ZDPR-2017-10-FW-ZB006 |
包1 |
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屏体类工序外协服务,服务实际采购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合同签订后1年 |
北京昌平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格条件,分别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包号 |
专用资格条件 |
1 |
外协加工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 |
ZDPR-2017-10-FW-ZB005 |
包1 |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销售合同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 |
屏体类工序外协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 |
ZDPR-2017-10-FW-ZB006 |
包1 |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销售合同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注意事项
4.1本次招标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购买。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010-53310586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