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2018年碳酸钠单价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1-0605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2018年碳酸钠单价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申请。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厂址位于长兴县吕山乡杨吴村,北面和东面为杭宁高速公路、104国道和铁路宣杭线,东临吕山港支流,南临吕山港,西侧紧靠乡级公路,西北侧为乌龟山。厂址西北面乌龟山脚下为坐山湾村,与厂址场地相隔一条乡级公路;西面为高家庄,距离厂址约250m,吕山港南岸的杨吴村,距离厂址约350m,场地东面的施家门村,距离厂址约670m。
华能长兴电厂2×660MW “上大压小”工程废水浓缩结晶系统处理流程是脱硫废水和化学排放的高含盐量废水经进水输送泵送到澄清器,同时在澄清器内投加一定浓度碳酸钠溶液并投加碱液保持一定pH值,使水中Ca2+与Mg2+形成CaCO3沉淀和Mg(OH)2沉淀,消除水中硬度,软化后的废水再经后续设备进行处理。
废水浓缩结晶系统软化过程需要使用碳酸钠。碳酸钠运至电厂碳酸钠加药仓下部,用密闭罐车自带输送泵输送到碳酸钠加药仓中。买方的碳酸钠仓容量70m3,碳钢防腐结构。
1.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化学系统用碳酸钠药品,见下表。
表一:
|
序号 |
药品名称 |
使用地点 |
预计年用量 |
|
1 |
碳酸钠 |
废水零排放系统 |
850吨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条款: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诚信良好,最近5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5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6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7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能按招标内容提供合格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碳酸钠运输的能力。需出具道路运输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出具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方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并要求制定满足招标人供货时间要求的运输方案。
2.2.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碳酸钠的供货业绩,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2.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9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3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