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五华监狱、云南省金马安防设备制造厂物业服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1-08
招标编号:KMLH-17G052
开标时间:2017-11-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41万元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云南省五华监狱、云南省金马安防设备制造厂物业服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MLH-17G05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服务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采购服务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五华监狱、云南省金马安防设备制造厂物业服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2.2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包段。
2.3 采购范围及内容:云南省五华监狱、云南省金马安防设备制造厂拟对保洁、水电维修维护、绿化养护以及保安服务进行采购,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详见下表,详细清单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
包段号 |
包段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
A包段 |
保洁、水电维修维护、绿化养护服务 |
保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水电维修、维护 |
|||
|
绿化养护 |
|||
|
B包段 |
保安服务 |
保安 |
注:A包段采购内容中的“水电维修、维护”,采购方仅为云南省五华监狱。B包段不接受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保安服务公司磋商申请,且拟为本项目提供保安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不得招用境外人员。
2.4本次磋商分包段磋商,磋商申请人可对以上2个包段内容分别选择进行磋商,对所投包段中内容不允许进行拆分或漏项。各包段磋商申请人应单独制作磋商申请文件进行磋商。每个包段最终择优选择1家磋商申请人作为本包段的服务单位。
2.5 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 服务地点:
2.7 服务标准及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服务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8本项目总预算为1410000.00元。A包段预算为人民币830000.00元(其中云南省五华监狱预算673200.00元,云南省金马安防设备制造厂预算156800.00元),B包段预算为人民币580000.00元(其中云南省五华监狱预算272940.00元,云南省金马安防设备制造厂预算307060.00元)。
3、磋商申请人资格、资质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内容范围,磋商申请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6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3 B标段磋商申请人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所拟派的保安员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保安员证。(B包段不接受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保安服务公司磋商申请,且拟为本项目提供保安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不得招用境外人员
3.4 磋商申请人(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一项类似服务业绩(提供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5 磋商申请人参加磋商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7 本次采购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磋商申请人。
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磋商者,请于2017年11月08日至2017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正常休息)获取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