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处置)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处置)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
2.2项目概况: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石膏和炉渣,经综合估算全年生产粉煤灰约34万吨、石膏约3万吨/年、炉渣约8万吨/年,要求全部销售、清运。
2.2.1设计、校核煤种情况下灰渣的成分及比电阻情况
序号 |
项 目 |
符号 |
单位 |
设计煤质 |
校核煤质 |
---|---|---|---|---|---|
1 |
灰渣成分 |
Fe2O3 |
% |
7.4 |
6.77 |
2 |
Al2O3 |
% |
19.75 |
21.15 |
|
3 |
SiO2 |
% |
51.77 |
57.17 |
|
4 |
CaO |
% |
10.49 |
5.57 |
|
5 |
TiO2 |
% |
0.71 |
0.77 |
|
6 |
K2O |
% |
1.92 |
3.08 |
|
7 |
Na2O |
% |
0.69 |
0.66 |
|
8 |
MgO |
% |
5.93 |
2.92 |
|
9 |
SO3 |
% |
0.48 |
1.1 |
|
10 |
MnO2 |
% |
0.051 |
0.025 |
|
11 |
其他 |
% |
0.809 |
0.785 |
|
12 |
灰渣的比电阻 |
|
|
|
|
13 |
室温电压500V时 |
|
Ω.cm |
0.33×1010 |
0.52×1010 |
14 |
温度80℃电压500V时 |
|
Ω.cm |
0.49×1011 |
0.51×1011 |
15 |
温度100℃电压500V时 |
|
Ω.cm |
3.10×1011 |
2.80×1011 |
16 |
温度120℃电压500V时 |
|
Ω.cm |
0.84×1012 |
0.78×1012 |
17 |
温度150℃电压500V时 |
|
Ω.cm |
0.39×1012 |
0.44×1012 |
18 |
温度180℃电压500V时 |
|
Ω.cm |
0.59×1011 |
0.71×1011 |
2.2.2石膏的品质情况如下:
CaSO4﹒2H2O含量高于90%。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Ⅰ个标段。
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石膏和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粉煤灰、石膏和炉渣的运输,保证粉煤灰、石膏和炉渣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招标人统一调度安排。
由于招标人生产的特殊性,本标段全年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产量不确定,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产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各承包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注:招标人不为中标人提供车库,冬季车辆防冻、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粘车清理等措施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4计划销售期:拟于2017年11月15日开工,2020年12月31日,具体销售期以中标后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5本项目按照总销售期3年招标,2018年度合同价格以中标报价为准。中标后合同每年签一次(每次销售期限为1年)。每年年底,招标人对投标人当年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安全管理等进行评价,经评价合格则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经评价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2.6 每年续签合同时,根据市场行情、国家政策性因素等情况,可以适当调整续签合同金额。因政策性因素影响等不可预见因素,招标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必须拥有建筑材料等相关业务。
3.1.3投标人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做到诚实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
3.1.4投标人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3.1.5投标人能满足本项目招标书规定的全部要求。
3.1.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项条件:同时投标人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2.2投标人须提交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销售计划方案、储存的环保措施。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具体审查条件如下: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 |
有效销售(生产)许可证等证书 |
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证书(文件)。 |
3 |
运输能力 |
申请人提供能证明本公司运输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车辆信息、固定资产证明文件等) |
4 |
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条件 |
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
5 |
利害关系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
6 |
关联单位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申请。 |
7 |
联合体和代理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申请。 |
8 |
其他条件 |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9 |
专项条款 |
见3.2条。 |
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评审内容 |
---|---|---|---|---|
一、技术部分(55分) |
||||
1 |
技术综合 情况 |
15 |
企业技术水平 (10分) |
技术能力强,引进先进技术或有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支持方,生产能力强,加工设备先进,检测仪器齐全,且同期未达到饱和能力得8-10分;其他依差异程度得0-8分。 |
研发与设计能力 (5分) |
根据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获得相关专利证书等情况进行评价。 |
|||
2 |
粉煤灰、石膏和炉渣处置能力 |
10 |
粉煤灰、石膏和炉渣处置能力 (10分) |
根据不同情况的实验报告、检测报告等对相关产品的处置说明等进行评价。 |
优:10-8分;良:8-6分;一般: 6-0分。 |
||||
3 |
类似业绩 |
30 |
1.类似项目业绩满足必要合格条件者得20分,业绩最多者得30分,其他申请人根据业绩数量得分。 2.经核实(有使用单位的证明材料)存在一般性质量、交货和售后服务投诉问题的,扣2分,最多扣5分。出现严重问题经审查委员会审议后可直接否决其投标。 |
|
二、商务部分(45分) |
||||
1 |
商务综合 情况 |
20 |
注册资金(5分) |
以注册资金最高数额得5分,最低者得3分,其他申请人依据情况酌情评分。 |
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5分) |
以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最高数额者得5分,最低者得3分,其他申请人依据情况酌情评分。 |
|||
近三年平均纳税金额(5分) |
以近三年平均纳税金额最高数额者得5分,最低者得3分,其他申请人依据情况酌情评分。 |
|||
股权关系、管理情况(5分) |
股权清晰、管理有序得5分,根据申请人情况进行评价。 |
|||
2 |
近三年财务状况及资信 |
15 |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完整、短期资金流动性强、盈利能力强者得11-13分; |
|
财务状况较好、财务报表较完整、短期资金流动性较强、盈利能力较强者得9-11(含)分; |
||||
财务状况一般、财务报表完整性差、短期资金流动性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者得7-9(含)分。 |
||||
资信良好、等级为AAA级者得满分2分; |
||||
资信较好、等级为AA级者得1.5分; |
||||
资信一般、等级为AA级以下者得1分; |
||||
无任何资信证明者得0分。 |
||||
3 |
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获奖情况 |
5 |
本项最低得2分,国家级奖项5分/项、省部级3分/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
|
4 |
运输能力 |
5 |
申请人提供能证明本公司运输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车辆信息、固定资产证明文件等) |
|
满分 |
100 |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不休息)
4.2购买招标文件时,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4.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标书: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在报名现场支付,由我方财务人员开具现金收据。
标段 |
项目名称 |
标书费 |
---|---|---|
1 |
销售(处置)粉煤灰、石膏和炉渣项目 |
1000元 |
联系人:王 清
手机:18810099894,18010029459
微信号:清秋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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