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9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室内全彩LED屏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二次招标公告,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现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市内全彩LED屏
序号 |
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人民币) |
1 |
室内全彩LED屏 |
800 |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度科技项目;
2、招标内容:建设p1.25小间距室内全彩LED显示屏15.75㎡,实现会议图像、监控图像及数据业务应用系统页面呈现的综合显示系统。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LED全彩色显示屏、钢结构工程、视频处理器、控制系统、供配电系统、强弱电管线、制冷系统等工程项目的设计、供应、安装、调试。
3、建设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316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6.2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通过CCC、CE、RoHS、FCC至少三项认证(需提供厂家证明);
6.4 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招标内容相同/相近的5批次供货业绩,并有连续无故障运行3年以上的项目,质量可靠(备注:投标人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此作为证明才认为有效)。
6.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7 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8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9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1月9至11月15日。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010-53310586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