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电厂(2018—2019)年度氢气单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长兴电厂(2018—2019)年度氢气单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ZJTY10170968
本为华能长兴电厂2018年—2019年氢气单价采购项目。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电厂,本资金来源已落实。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述:
华能长兴电厂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供氢站直接为2台发电机组供应氢气,需要使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钢瓶装高压氢气。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供货范围为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钢瓶装高压氢气。
序号
药品名称
技术要求
预计2年用量
1
瓶装氢气
纯度≥99.99%,氧含量≤0.01%,氮及氩含量≤0.04%,露点≤-43℃;不得为裂解氢;60L/瓶,P=14.7 MPa
6000瓶
备注:表中所列年用量为预估值,不保证足额兑现。以招标人实际采购订单为结算依据。
2. 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能按招标内容提供合格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2.2投标人若是生产商应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经销商需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货源厂家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危化品(钢瓶装高压氢气)运输的能力。需出具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需出具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方的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并要求制定满足招标人供货时间要求的运输方案。
2.2.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2个及以上项目的供货(钢瓶装高压氢气)业绩,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8日09:00时起至2017年11月14日17:00时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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