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红柳煤矿上报的地面制浆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7-11-09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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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及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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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系统(国产)-通用(地面制浆站) |
详细技术参数以技术协议要求为准。 |
套 |
1 |
神宁集团 红柳煤矿 |
交货期:技术协议签订后 30天内交货。
付款方式:货物运抵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专用增值税发票,经发票挂账后支付60%的货款,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付30%的货款,留10%质保金一年。
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相关设备;
2)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生产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类似或相近产品的销售业绩清单,且提供3套所投产品成功使用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运行证明认定)。
5) 神华招标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9日至2017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