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FJ6-8氧量测量装置设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编号:HNZB2017-11-03043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 因本项目一次招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最低数量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招标人: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电厂预留的扩建场地。主机设备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批辅机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的采购招标。工程于2015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与宁东电源送出工程同步建成投产。
1.2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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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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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6-8 |
氧量测量装置设备采购 |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两台机组90套气源净化装置、300套防堵取样器(详见供货清单)及安装附件。 技术要求: 1气源气化装置要求: a) 投标方提供的仪用压缩空气净化装置,应能满足环境要求。室内的压缩空气净化装置防护等级应符合IP52标准,室外的压缩空气净化装置防护等级应符合IP56标准,并应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 b) 压缩空气净化装置可根据运行工况、环境湿度或露点的变化修改控制参数,以达到最佳的排水效率。净化后的气体中含尘颗粒直径不应大于5um。 c) 压缩空气净化装置中的净化装置模块由气水分离部件、速开拦污过滤器、排污阀与不锈钢管件、紫铜管、配套的有关阀门及框架集和组成。系统需稳定可靠,无易损易耗部件。 d) 投标方提供的箱柜外壳颜色按照招标方的要求进行喷涂,表面亚光,做防腐、去油、去污、酸洗、磷化、静电喷塑处理,采用304不锈钢。 e) 空气净化装置内的阀门采用优质产品。 2 防堵取样器: a) 防堵取样器的压力取样头采用304不锈钢材质。 b) 防堵取样器防护等级应达到IP56或相应的标准。 c) 防堵取样器应不影响风压信号的正常取样。 d) 防堵取样器安装方式应简易,不需要维护,接口带密封堵头,接口形式M20X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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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三卷 技术规范书”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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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内容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代理证明(原件扫描件)。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的任意时间,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有效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1.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2资格专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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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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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6-8 |
氧量测量装置设备采购 |
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3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具有2台机组及以上工程投运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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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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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1月08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5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