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租赁新能源汽车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新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1、名称:新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租赁新能源汽车 2、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7】15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新密市境内 2.2、项目概况: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和郑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合理有效的配置公务用车资源,保障公务出行,促进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两家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为新密市公务用车提供服务。 2.3、招标范围:为新密市公务用车提供车辆租赁及相关服务 2.4、服务期限:3年 2.5、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应具有汽车租赁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网上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3.4、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查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告知函办理地点及方法:报名单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申请书上要求携带的证件复印件到公司、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需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11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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