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工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工程 2、项目编号:XFJT2017067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总投资:约30万元 5、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标段划分: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标段 二、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谈判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网页版查询方式),如未在本公司参保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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