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郑航北路(连云路-通站路)道路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7】2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从控制工程安全、质量、造价和工期,管理建设工程信息、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委托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含保修期)。 2.3 项目规模(暂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文件为依据,实际招标时以招标文件中施工图纸为准):郑州市郑航北路(连云路-通站路)道路工程。本工程西起连云路,东至通站路,道路全长1519.887米,扣除郑航北路与连云路、通站路交叉口范围,实际设计长度1472.944米,规划红线宽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等工程。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建设网站中检索到);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施工单项合同价达到4000万人民币以上或监理费用不少于40万元类似市政工程的合同(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在相关服务网上检索到),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2014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施工单项合同价达到4000万人民币以上或监理费用不少于40万元类似市政工程的合同(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其他要求:对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具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的为准。 3.6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17时30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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