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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四团八社区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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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团八社区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已由师发改发【2017】3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四团,资金来源 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一○四团八社区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设计工程2.2 建设地址:十二师一○四团养禽场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设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供热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等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完成图纸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编制设计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等)(详见招标文件)。 2.5工程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20个日历天。 2.6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同时也要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专业:给排水工程或热力工程)资格证书。 3.3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项目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疆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备案册内登记注册)。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交易信息平台或兵团各师局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报名和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通知公告《关于兵团集中采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入库审核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团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的通知》、《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 2017年11月14日 招标文件费用:200元/本,售后不退。 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做为资格审查内容的一部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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