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15台码头专用半挂车采购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广州港南沙
1.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15台码头专用半挂车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考核验车、验收、售后服务、培训(交钥匙式)以及必要的随机资料、随机工具和备品备件。
2. 交货时间:码头专用半挂车一批交货,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0天内交货。
3. 交货4.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投标人提供的码头专用半挂车制造商必须具有制造同类产品并投入正常使用的经验、有产品制造许可证。
3)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厂商或获得制造厂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
4) 非制造厂商投标时,必须取得制造厂商的有效授权。同一制造厂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厂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如有制造厂商和代理商参加投标,只选择制造厂商为合格投标人。如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仅接受有制造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为合格投标人。
5) 半挂车制造厂商2012年1月1日至今有半挂车在国内码头的销售业绩。
6) 2012年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已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0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国内邮购者应将购买招标文件款及快递费用人民币5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8.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业 主: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大道中12号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mg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锅炉省煤器管等采购 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991.98KWp屋顶光伏项目、深圳市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559.94 KWp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