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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将军大道北段绿化景观工程及县城区至火田东车城市绿道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云霄县将军大道北段绿化景观工程及县城区至火田东车城市绿道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7]招029号 开标时
云霄县将军大道北段绿化景观工程及县城区至火田东车城市绿道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7]招029号
开标时间:2017-11-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600万元
云霄县将军大道北段绿化景观工程及县城区至火田东车城市绿道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7]招029号
1. 招标条件
本云霄县将军大道北段绿化景观工程及县城区至火田东车城市绿道工程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2012]157号、[2013]96号及云发改审[2017]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对云霄县将军大道北段绿化景观工程及县城区至火田东车城市绿道工程的建设,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养护、人行道铺设、安砌路缘石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壹万捌仟伍佰捌拾壹元零肆分(含暂列金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其中云霄县将军大道北段绿化景观工程暂列金为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县城区至火田东车城市绿道工程暂列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5618581.04元(含暂列金960000元,其中云霄县将军大道北段绿化景观工程暂列金为760000元,县城区至火田东车城市绿道工程暂列金为2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的建筑业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二 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6. 投标人的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单独完成过一项建安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施工;
3.7.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 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进行信息登记;
3.9. 本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2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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