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17-2018年河南中烟进出口业务集装箱运输及口岸代理服务项目已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7-2018年河南中烟进出口业务集装箱运输及口岸代理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KGSG-ZB-20172659 2.3、标段: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上海口岸各集装箱码头至河南中烟下属卷烟厂仓库之间往返运输服务 一标段:上海口岸各集装箱码头至河南中烟下属卷烟厂仓库(安阳、郑州、漯河、许昌、驻马店、洛阳和南阳)之间空、重箱往返运输服务; 2.7、预计业务量:河南中烟进出口货物通常有: 一标段:20’集装箱、40’平箱、和40’高箱,折算后约为100个20’标准箱/年;具体业务量和集装箱规格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8、本项目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纳税人; 3.1.2、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3.1.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拥有可从事集装箱道路运输的车辆不少于4辆; 3.1.5、2014年以来从事过用于进出口业务的集装箱道路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至少一份); 3.1.6、投标单位应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投标人开标时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1.7、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出具“书面声明”; 3.1.8、投标单位需提供运费结算账期,时间不少于30天。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 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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