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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项目防洪评价专项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项目(下简称 本项目) 改扩建工程已列入广东省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及招标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改扩建项目(下简称 “本项目”) 改扩建工程已列入广东省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现对本项目防洪评价专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下称“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G15)的重要组成部分,于1996年年底建成通车。本项目为4车道扩8车道的改扩建工程,起点在陆丰潭西镇对接深汕东高速,路线向西途径汕尾市、深汕合作区、惠州市、深圳市,终点在深圳市龙岗区接惠盐高速、东部过境快速并设置金钱坳立交,全长146.55km,设计时速100km/h或120km/h。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防洪评价专项招标设1个合同段,桩号范围K0+000~K146+550。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防洪评价的现场调查、报告编制与协助报送、组织会审、跟踪并获得审批及其他伴随服务。 2.3防洪评价技术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后至防洪评价专项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7 年11月13日至 2017 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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