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南京农业大学新建第三实验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发函[2014]1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南京农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缆采购(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电缆采购一批,具体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南京农业大学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的10日历日内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标段编号: ANJ150799-08HG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无不良经营行为,要求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大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递交投标文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为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②具有有效期内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 (2)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以来(2014-2017)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提供2014年1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提供合同原件) (4)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原件) (5)其他要求: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⑤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⑥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原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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