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尾·功果桥电厂泄洪设施、排水系统机械部分检修(2018-2019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苗尾·功果桥水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苗尾·功果桥电厂泄洪设施及排水系统设备机械部分检修(2018-2019年)项目的业主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现就苗尾·功果桥电厂泄洪设施及排水系统设备机械部分检修(2018-2019年)项目(招标/合同编号:GGQDC2018/T08、MIWDC2019/T0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只对通过资格后审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苗尾·功果桥电厂位于云南省云龙县境内,苗尾电站是澜沧江中上游河段梯级开发的最下游一级电站,下游为功果桥电站。功果桥电站泄洪系统配置为5套溢流表孔及1套泄洪冲沙底孔,液压启闭机泵站按“一机一站”设置,其控制方式按现地手动、现地自动和远方自动三种方式进行设计。排水系统由厂房渗漏排水系统(配置3台长轴深井泵、1台潜污泵)、设备检修渗漏排水系统(配置4台长轴深井泵、1台潜污泵)、大坝渗漏排水系统(配置2台长轴深井潜水泵、1台潜污泵)、导流洞排水系统(配置2台潜水泵)、低位消防水池排水系统(配置3台排水泵)组成。
苗尾电站泄洪系统配置为5套溢流表孔及1套泄洪冲沙底孔,液压启闭机泵站按“一机一站”设置,其控制方式按现地手动、现地自动和远方自动三种方式进行设计。排水系统由厂房无油渗漏排水(配置3台长轴深井泵、1台射流排污泵)、厂房含油渗漏排水(配置2台长轴深井泵、1台潜污泵)、设备检修排水(配置4台长轴深井泵、1台射流排污泵)、大坝渗漏排水(配置3台长轴深井泵、1台射流排污泵)组成。
苗尾·功果桥电厂泄洪设施及排水系统设备(机械部分)检修项目是结合设备运行状态对功果桥电站和苗尾电站两个电站的泄洪设施及排水系统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工作,消除设备缺陷,确保泄洪设施和排水系统设备可靠运行。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
1.2.1 2018年度功果桥电站泄洪设施及排水系统设备(机械部分)检修;
1.2.2 2019年度功果桥电站泄洪设施及排水系统设备(机械部分)检修;
1.2.3 2019年度苗尾电站泄洪设施及排水系统设备(机械部分)检修。
1.3检修工期
苗尾·功果桥电厂泄洪设施及排水系统设备(机械部分)检修项目计划分为两个阶段开展检修工作。第一阶段为2018年度功果桥电站泄洪设施及排水系统设备检修,计划检修时间为2018年4月至5月开展2018年度功果桥电站泄洪设施设备(机械部分)检修,检修工期45天;2018年3月至4月开展2018年度功果桥电站排水系统设备(机械部分)检修,工期50天;第二阶段为2019年度功果桥电站泄洪设施及排水系统设备检修和2019年度苗尾电站泄洪设施及排水系统设备检修。2019年2月至3月开展2019年度功果桥电站泄洪设施设备(机械部分)检修,检修工期45天;2019年3月至4月开展2019年度苗尾电站泄洪设施设备(机械部分)检修,工期50天。2019年2月至3月开展2019年度功果桥电站排水系统设备(机械部分)检修,检修工期45天;2019年4月至5月开展2019年度苗尾电站排水系统设备(机械部分)检修。具体检修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的资质和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1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委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机电安装或检修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资质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3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含银行存款)来承担合同项目的实施。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并提交近三年真实有效的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2.5企业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即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大中型水电厂类似泄洪闸门系统及排水系统设备安装或检修项目。且投标人应提供制造设备运行使用的用户证明或鉴定证明。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2.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2.9.1在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招标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9.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或其关联方。
2.9.3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在云南省境内进行投标活动的单位。
2.9.4被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的单位。
2.10拟从事本合同施工主要人员应具备下列最低要求:
2.10.1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5年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类似工程项目。
2.10.2现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长驻施工现场不得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2.10.3专职安全员:承包人须配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3年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并不得兼任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其他管理职责。
2.10.4主要人员配置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现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有类似工作经验的泄洪设施机械检修工不少于6人、有类似工作经验的排水系统设备机械检修工不少于6人,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2.10.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上述人员,并提供相关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中标后以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招标安排
3.1售标时间
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11月10日~11月15日,上午8:30~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8:00时进行发售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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