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滨海新区信访办公室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17-BHD-003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委托,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滨海新区信访办公室物业管理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滨海新区信访办公室物业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7-BHD-003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外埠来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须同时提供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 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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