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 二、项目概况: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为2×135MW 三、招标范围: 华能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将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设计、原系统改造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验收、分部试运、整体调试、168小时试生产及相关验收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具体相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且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有5个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监理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7、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五、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六、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5日报名;投标方报名成功后5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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