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该公司常年法务顾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并正常执业10年(含)以上(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成立日期以司法部门官方网站上的律所设立日期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为准。江苏省内律所的查询网站为《江苏省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 投标人应至少拥有40名(含)以上的执业律师(提供执业律师名单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选派的顾问律师均需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执业10年(含)以上(其中,主办律师执业年限不低于15年)(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律师执业年限以司法部门官方网站上执业年限查询页面为准。江苏省内律师的查询网站为《江苏省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 4、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企业投融资(包括企业关停并转、改制重组等)、工程建设等多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提供主要过往项目清单及具备上述项目服务经验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应有具有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咨询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者解散状态。(提供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法律服务,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不再另行收费(提供承诺函原件)。 8、投标人应承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司法行政部门的惩戒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购买招标文件 请投标人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 14:00至17: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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