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新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XYZB1779
1. 招标条件
本长乐市“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新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7】15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乐市“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龙景路公-安局办证大楼16层;
2.2. 工程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63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新办公场所装修改造,主要内容含一般土建、拆除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工程、通风空调、喷淋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81447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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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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