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威海东部滨海新城环湖路MMA防滑路面工程,招标申请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威海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本工程的施工单位。
二、工程招标范围 三、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东部滨海新城环湖路位于逍遥湖东侧,北起逍遥湖闸门,南至逍遥湖拱桥,全长1960米,路面宽度为6米,工作内容为在现有沥青混凝土路面喷涂MMA(甲基丙烯酸甲酯)彩色防滑涂料。工程概算投资约200万元。 2、建设地点:威海东部滨海新城环湖路。 3、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计划工期:30天。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网上审查)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审查)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档案记录。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1月10日16:00至2017年11月17日16: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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