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县肖家山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二次发布)已由陇南市水务局、陇南市财政局、陇南市发改委以陇水发[2016]1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和自筹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文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技改项目建设管理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GSJY-GZ2017170 交易编号:LJSL2017-123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电站现有水工建筑物进行部分加高加固改造,对机电设备 进行更新改造,对前池管道部分金属结构进行改造。 电站厂房由现状增2050 kw(1x800kw+1x1250kw),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为801.6万千瓦时,装机年利用小时数 3910 小时。主要任务是水力发电。 2.3工期:180天。 2.4标段划分 该项目划分二个标段,各标段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对电站现有引水工程、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尾水渠、取水枢纽、厂区枢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贰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根据甘检会(2014)8 号文第 4 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上午8:30至2017年11月17日下午17:3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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