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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河西村水保林围栏工程,小安村、河西村返还治理种植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宁武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委托,对宁武县河西村水保林围栏工程,小安村、河西村返还治理种植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一、项目编

受宁武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委托,对宁武县河西村水保林围栏工程,小安村、河西村返还治理种植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编号:DMZBZC-2017-107-1 二、项目名称:宁武县河西村水保林围栏工程,小安村、河西村返还治理种植工程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投标人所投标段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预算资金:135.92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4.计划工期:25日历天 5、项目地点:宁武县 四、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需具有山西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山西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7.不得将工作分包、转包、外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规费证书、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并须项目经理本人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及宁武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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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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