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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县三美至上南四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环江县三美至上南四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为环江县十三五交通工

本环江县三美至上南四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为环江县十三五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环江县三美至上南四级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包括砼路面硬化、路肩墙等施工图纸和项目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建设内容:四级公路路面改造,包括砼路面硬化、路肩墙等;里程桩号:K0+000.00~K20+300.00,全长20.3KM。(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建设地点:环江县水源镇三美村至水源镇上南社区 2.7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资金实力的公司,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其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公路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3.4由于工程进度要求,中标公示结束后第一天要求公司法人、总工、专职安全员携承诺书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签订合同,并立即开工。 3.5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5.1业绩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起,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个里程长度不低于18KM(含18KM)公路等级为四级及以上的公路项目的路面改造业绩。 3.5.2财务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财务投资实力及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合同的营运资金(包括有银行证明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少于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招标控制价上限的3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中(指2014年~2016年)年平均营业额(按现值计)不应小于300万元人民币,新成立公司以实际年份计。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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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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