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南警务室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南警务室建设项目已由玛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沁发改经商字【2017】190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玛沁县公-安局,现委托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 州(市) 玛沁 县(或区)境内
(2)招标内容:新建大武镇团结路南警务室,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南警务室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新建大武镇团结路南警务室,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社保或劳动合同、法人身份证、进青备案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30层13001室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30层130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04日 10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7、
招标
联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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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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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