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越库转运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库房。 2.2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2.3招标范围:越库转运车采购。 2.4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厂商,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不少于5例同类型设备的成功供货案例。 3.3投标人需能够支付风险抵押金、遵守赔付规定、并对突发事项具有快速应对及偿付能力。 3.4投标人必须具备较强的生产能力和良好的生产条件,拥有丰富的销售经验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设备,有较好的开发能力,保证如期交付货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13 日至2017年11 月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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