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平邑县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监理招标二次公告已经临沂市水利局以“临水农〔2017〕75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平邑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监理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018年度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8万亩,涉及白彦镇1个镇20个自然村。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8万亩,其中井灌面积1.71万亩,泵站灌溉面积0.37万亩。工程新打机井67眼,利用原有大口井2眼,新建浮船工程2处,新建大口井8座(井灌用5座,泵站用3座),新建拦河坝2座,新建小型泵站4座,维修1座,水泵安装85台套,架设变压器21台套,安装PE管道169km,安装给水栓3450个,整治排水沟31km,配套桥涵39座。。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监理标: 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2018年度平邑县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全部内容的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8.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9.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3.2所有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4由水行政部门组建项目法人的,与直接管理本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有人事、财务及行政或管理隶属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被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或地方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11-13 08:30:00~2017-11-17 17:00:00(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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