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车辆租赁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车辆租赁 2.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车辆租赁公司,提供分公司车辆租赁服务。 3.招标控制价: 66万元/年 4.服务地点: 青岛市 5.服务期限:一年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营业执照范围内含汽车租赁; 6.2青岛市行政辖区外单位参与投标,必须在青岛市设有直属分支机构及售后服务场所; 6.3投标人可用于租赁的车辆不少于30辆(挂靠车辆及货车除外); 6.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时间:自2017年11月14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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