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厂2018年度全厂消防系统常年维护招标公告
2017-11-13
华能南京电厂2×320MW机组2018年度全厂消防系统常年维护项目已由华能南京电厂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南京电厂2×320MW机组2018年度全厂消防系统常年维护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消防系统是正常生产的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南京政府《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设施必须由相关专业资质单位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清除,确保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发挥其有效的安全预警功能,保障国家财产免受损失和人民群众安全。本次招标由消防设计和安装相关资质的单位对华能南京电厂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清洁和定期试验等相关工作。
1.2招标范围
详见技术规范
承包的期限为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 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分支机构、自然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8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申请人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专项资质。
2.2.2申请人必须具备同类电力企业维修保养经历,近五年内有三家及以上维护工程业绩。
2.2.3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1月13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0日9: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