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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闸阀(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闸阀(第一批)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70408614)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闸阀(第一批)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70408614)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为闸阀,内容如下: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闸阀 42 台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中心区神华宁煤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现场、仓库或其他指定地点 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60天内 付款方式:到货款90%,质保金10%。 质保期:从合同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只允许投标人采用自有品牌投标,不接受购买第三方产品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所生产的闸阀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 (5)投标人应在国内至少有5年以上的生产资历;提供的气动闸阀应在国内石油、石化或煤化工、城市污水处理等装置上有至少5个项目且成功运行不低于3年的业绩。应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包括数据表等技术文件)及合同使用方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不清晰将不作为评审依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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