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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宁县新兴路及党校院内道路改造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洛宁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谈判。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受洛宁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新兴路及党校院内道路改造项目 2.2项目概况:新兴路改造约230m,党校院内改造约1733.5㎡ 2.3招标编号:HNYD-LY-2017-018 2.4建设地点:洛宁县新兴路及党校院内 2.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768434.85元 2.6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取消其投标资格。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5拟派项目经理和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2016年1月以来)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 3.6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施工业绩,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2年(2015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企业成立不足两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4.1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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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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