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巴彦琥硕镇节水灌溉示范建设项目由巴林右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巴林右旗巴彦琥硕镇节水灌溉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右发改发【2017】129号)准予建设,招标人为巴彦琥硕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4、招标规模:发展节水灌溉示范基地2000亩。新建机电井9眼,建井房9座;铺设输水管道19.5千米;安装变压器4台套,架设供电线路2.5公里。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附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由项目经理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3、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交易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提供施工企业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且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附网站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登录查询截图无效) 5、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手册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6、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招标文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四条2—5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7、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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