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一、二期粉煤灰、灰渣、石膏综合处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见下表(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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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标书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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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DZ120/17-QT-0401 |
一、二期粉煤灰、灰渣、石膏综合处置 |
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一、二期灰渣及石膏收集,清运;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一、二期灰渣及石膏销售 |
7800 |
注:本标段是第二次招标,已经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需再缴纳标书费,只需报名参加,招标公司工作人员为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设置免收标书费后,可以下载招标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文件。
五、 工程概况
1、项目
2、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
3工程规模:2*600MW及2*1060MW空冷燃煤机组
处置量:灰渣量约为300万吨,石膏量约为55万吨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需提供满足资质条件的合同影印件(包括封面、供货范围、评标过程中不再补充业绩证明。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固体废物处置内容,同时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具有一项45万吨及以上固废物处置(销售或运输)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与固废物产生单位的综合处置合同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注:请投标商一定要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注意公告上要求的时间段,防止因某一条未提供或者提供的业绩不是规定时间内的而废标。
八、招标公告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