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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东乌旗北郊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生产准备费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绿化)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遵循公开、

受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东乌旗北郊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生产准备费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绿化)进行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凡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述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东乌旗北郊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生产准备费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绿化) 2)项目编号:FZ2017-XDWZ-CG-XJ001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 磋商控制(元) 分包方案 备注 1 2017年基建工程生产准备费-绿化(东乌旗北郊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生产准备费) 项 1 50000.00 共一包 (明细、规格详见公告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5、供应商应为国内合法有效的林业注册法人或林业合作社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标段招标内容;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6、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 7、供应商近年(2013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审时评标小组将查询内蒙古电力物资〔2016〕22号《关于暂停不良行为供应商投标资格的通知》;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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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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