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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务分公司信号机构、信号基础、匹配盒及感容盒、电缆、箱式变电站、升降式投光灯塔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务分公司信号机构、信号基础、匹配盒及感容盒、电缆、箱式变电站、升降式投光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务分公司信号机构、信号基础、匹配盒及感容盒、电缆、箱式变电站、升降式投光灯塔采购计划已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审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务分公司信号机构、信号基础、匹配盒及感容盒、电缆、箱式变电站、升降式投光灯塔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升降式投光灯塔采购用于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电务分公司丰利石化新建铁路专用线工程、焦作电厂新建铁路专用线工程、豫北煤炭物流储配基地工程A-1标段、B-1标段、京广线安阳至孟庙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DHJ-201720-ZB01 招标物资:详见招标物资一览表 交货期:详见招标物资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资质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认证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3.3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4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须提供不少于2份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 3.6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须具有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信号基础包件除外);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8其他要求: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7 年11月 20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邮件至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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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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