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成安县城乡规划局机关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并提供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近三个月完税证明;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一标段: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颁发的规划师资格。 二标段: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颁发的规划师资格。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5、符合中小微企业条件给予6%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时刻说明: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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