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公司工程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关于公司简介详见公司网页http:// 。
根据发改能源【2017】1404号文“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通知”,我公司部分总承包项目被列入停建项目名单。为防范停建项目及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法律风险,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一家国内优秀律师事务所作为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律所。
2.2 招标范围
根据中南院工程项目执行情况,招标人委托中标的投标人作为公司工程项目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处理与工程项目有关法律事务,包括:
2.2.1 根据甲方委托,对甲方法律咨询及时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2.2 起草和审查项目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做好项目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2.2.3 根据甲方要求,参加与项目有关的工作会议并提供咨询意见;
2.2.4 根据甲方要求,参加有关谈判等;
2.2.5 协助甲方开展法律培训活动;
2.2.6 与项目相关的其它法律服务。
2.3 服务要求
2.3.1 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代理律师;
2.3.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不得出现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3.3 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律师应当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2.3.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3.5律师无权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客户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2.3.6 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2.3.7乙方和乙方律师对代理甲方事务获得的项目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与项目无关的第三人透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等条件如下: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3.2 资格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为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并且专职律师应当在30名及以上;
3.3 拟派负责项目的主办律师具有丰富工程争议处理经验,且执业年限10年及以上;
3.4 业绩要求:主办律师要具有担任建设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绩2项及以上且代理的标的额500万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或仲裁案件不少于4件(含在审),并能提供证明文件;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业主的委托,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s/ceec
CA相关下载及常见问题 http:///DownLoad/downLoadPage_CA.aspx
天威诚信客服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ceec工程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公司工程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关于公司简介详见公司网页http:// 。
根据发改能源【2017】1404号文“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通知”,我公司部分总承包项目被列入停建项目名单。为防范停建项目及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法律风险,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一家国内优秀律师事务所作为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律所。
2.2 招标范围
根据中南院工程项目执行情况,招标人委托中标的投标人作为公司工程项目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处理与工程项目有关法律事务,包括:
2.2.1 根据甲方委托,对甲方法律咨询及时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2.2 起草和审查项目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做好项目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2.2.3 根据甲方要求,参加与项目有关的工作会议并提供咨询意见;
2.2.4 根据甲方要求,参加有关谈判等;
2.2.5 协助甲方开展法律培训活动;
2.2.6 与项目相关的其它法律服务。
2.3 服务要求
2.3.1 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代理律师;
2.3.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不得出现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3.3 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律师应当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2.3.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3.5律师无权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客户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2.3.6 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2.3.7乙方和乙方律师对代理甲方事务获得的项目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与项目无关的第三人透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等条件如下: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3.2 资格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为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并且专职律师应当在30名及以上;
3.3 拟派负责项目的主办律师具有丰富工程争议处理经验,且执业年限10年及以上;
3.4 业绩要求:主办律师要具有担任建设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绩2项及以上且代理的标的额500万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或仲裁案件不少于4件(含在审),并能提供证明文件;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业主的委托,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s/ceec
CA相关下载及常见问题 http:///DownLoad/downLoadPage_CA.aspx
天威诚信客服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