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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程—第9排水分区海绵化改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西宁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程—第9排水分区海绵化改建项目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17)584号文件批

招标公告

西宁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程—第9排水分区海绵化改建项目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17)58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宁海湖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西宁市海湖新区,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第9排水分区海绵建设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涵盖建筑与小区、公共绿地及周边道路环境三个方面。

2、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监理各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范围为:西宁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程——第9排水分区海绵化改建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其中设计针对分区内所有在建、新建、改造项目,施工和监理只针对分区内海湖新区范围内的改造类项目。

本次监理招标的范围为:西宁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程——第9排水分区海湖新区范围内海绵化改造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参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设计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内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市政专业或园林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施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内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参加监理投标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内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本次招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要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海西路25-107号,海湖桥北湟水花园西门对面金座地产维尼谷)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单位,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在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置费10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9:00时,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海西路25-107号,海湖桥北湟水花园西门对面金座地产维尼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 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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