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电投港狮小区5.54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采购、施工一体化(PC)总承包工程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且必须具备一定垫资的能力,并承诺承担不能因招标方资金问题借故拖欠人工费和材料费而引发的工人事件及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
3. 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 投标人近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和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人身伤害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
5.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8.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 号),承包人应按中标价人工费的 5% 缴纳工资保障金(劳动监察大队出具),存入当地政府指定专户。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账户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二)专项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调试资质。设备供应商应是国内有实力的电气设备制造商及知名品牌产品,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
2. 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与同等规模及以上2个完整的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的投产业绩。
3. 项目经理要求:
(1)拟推荐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推荐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承担过的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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