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寻甸县2016年脱贫摘帽水利项目功山镇“五小水利”渠道及小坝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寻甸县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寻水务字[2016]44、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功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级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功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2.2建设地点:位于寻甸县功山镇各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标段:主要负责横山大凹子坝塘、纲纪村箐田坝塘、箐田坝塘修复、云龙上村渠道340米、云龙余家村防洪沟1400米、云龙鲁家村渠道730米等建设工程,投资约196万元。 二标段主要负责白龙白龙箐渠道2200米、棵松新田村引水管道工程、尹武大水塘防洪沟、 功山镇甸尾、秧田冲浆砌石渠道工程、功山镇甸尾、秧田冲砼渠道工程、哨上村渠道1360米、哨上坝塘防洪沟250米、哨上大梨树排洪沟210米、哨上秧田冲渠道350米、哨上老头箐渠道150米等建设工程,投资约237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资质,1(具体数量,类似项目业绩期限为近5年内)个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二级临时)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人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具体要求可参看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和昆检联发[2014]9号文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11-15 10:17 至 2017-11-2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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