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型零星土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14
招标编号:HNZB2017-11-04062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型零星土建维修项目已具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1.1招标范围:
本标段包括以下各项维修项目中单项预算为1万元以内的项目:
(1)、生产现场内外墙、设备基础、地面、屋面(防水除外)等处瓷砖、地砖、顶棚等局部破损、脱落修缮、小于5平方米且低于8米以下的零星彩钢板损坏维修、PVC板损坏修复、粘贴。
(2)、道路设施维护:路缘石修复,井盖、井壁损坏修复。
(3)、生产现场内外墙300平方米以内的粉刷。
(4)、生产现场及非生产现场少量的油漆粉刷工作。
(5)、生产及非生产区域的门(包括不锈钢门和自动门,但不包括厂房及车库等电动门)、窗、玻璃维护和检修。
(6)、所有办公室及非生产建筑物内生活上下水设施维修、卫生洁具维修以及跑、冒、滴、漏处理,但不包括生产建筑物内的水冲洗系统、消防水系统、采暖系统。
以上不包括伊敏电厂院外输煤、除灰系统生产建筑物的小型零星土建方面的维修工作及院外输煤、除灰系统门窗维修及玻璃更换。
建议现场设管理人员1名,瓦工2名,木工2名,水暖工1名,电焊工1名,力工5人,总计12人。
1.2计划工期: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年1月1日前与中标人签订维修合同,为期1年。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对中标人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得分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或一次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件、发生火灾且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万以上的事件、主要设备损坏事故,不再签订第二年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火电300MW及以上机组施工的业绩,未发生质量问题,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2.4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1月14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8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