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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仁寿至屏山新市公路LJ20标段项目部施工需用(钢材、水泥、粉煤灰、柴油)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本仁沐高速公路(20标段)工程为实施四川省仁寿至屏山新市公路马边支线路基土建工程,业主为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本仁沐高速公路(20标段)工程为实施四川省仁寿至屏山新市公路马边支线路基土建工程,业主为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采购产品合同费用。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仁沐高速公路(20标段)项目经理部,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钢材、粉煤灰、水泥、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四川省仁寿至屏山新市公路位于四川南部,由北向南途经眉山、乐山及宜宾三市,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上海至成都高速公路(G42线)成都至丽江联络线(G4216线)的组成部分,路线主线长156.628km,马边支线长43.847km,路线全长200.475km。 本次招标的马边支线路线长约43.071公里,路线起于仁寿经沐川至屏山新市镇高速公路主线(K116+192.98)新凡乡附近,与主线沐川枢纽互通相接(马边支线路线起点LK0+000=仁寿经沐川至屏山新市镇高速公路 K116+192.980),经富和乡、平乐乡、武圣场、利店镇、火谷,雷打石、石梁子乡、止于马边县城北侧红牌坊大桥附近。全线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本次投标为LJ20合同段,起止点里程为LK15+518~LK23+250,全长7.794km。主线桥梁4491.14m/15座,隧道905m/2座,利店互通1处/0.394km,涵洞10道。主要工程为:文顶山隧道、利店隧道、利店互通、蔡沟大桥、石板沱大桥、麻路岗大桥、大龙门大桥、房基坪大桥等。 总造价7.279亿,其中路基2.1亿,桥梁3.58亿,隧道0.77亿,暂定金0.4亿。工期30个月(2017年6月-2019年12月)。地点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利店镇。 3.2招标范围、内容及包件划分:见招标公告附表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的业绩 4.1.1钢材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大型钢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三年内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a、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b、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c、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4.1.2水泥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产80万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a、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c、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4.1.3粉煤灰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含)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生产商或代理商粉煤灰月储备、供应能力满足本包件月平均供应量的3倍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和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及四川高速公路施工规范要求等最新质量标准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具有近三年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a、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b、代理商要出具制造商(特指电厂)的代理授权(销售协议)或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 (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还应同时出具制造商(特指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c、同一包件制造商(特指电厂)或总经销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制造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代理商在同一包件投标;d、不接受制造商(特指电厂)或总经销商之外的授权;e、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f、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4.1.4柴油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能力:具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销售公司的授权证明;有相应要求的运输车辆。 (3)财务能力:产品销售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信誉良好,年销售额5000万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报价产品为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提供的油品。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具有同类产品近三年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它:不接受近两年内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和公路市场的供货商。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b、法定代表人为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c、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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