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0724-1700C34N4706 日 期:2017年11 月14日 1、受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规划在花都汽车产业园建设4×400MW级(F级改进型)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厂址按4台400MW级(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规划。本期拟建设2台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及相应的公用设施,预留后续两台机组的扩建场地。首台机组计划于2020年8月投入商业运行,2020年11月第二台机投产。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1700C34N4706 保安服务项目 1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花都天然气热电项目2018-2020年度保安服务,负责甲方厂区及办公区安全保卫,包括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人员、物资出入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防范和制止损害招标人安全的行为和事件发生。 服务期为3年,拟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实施时间起计算服务期限。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法人,不得在同一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不提供该函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保安服务或者包含保安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服务期限和保安人数等。 4、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5.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21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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