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4】653号文批准建设,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6】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电力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为南北向骨干线,全线在南端设首南车辆段,北端设朝阳村停车场。其中,3号线一期工程(高塘桥站~大通桥站)线路全长16.73km,均为地下线,共设15座车站,其中换乘站6座。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简称宁奉城际)工程近期工程线路全长21.59km,其中地下线0.84km,高架线20.39km,过渡段长0.36km(含U型槽段)。共设站9座(不含高塘桥站),均为高架站。 2.3 招标范围: 品目一: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供电系统AC35kV电力电缆供货及其相关服务。 品目二: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供电系统DC1500V电力电缆供货及其相关服务。 2.4 计划供货时间:21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 品目划分:2个品目。 品目一: Ⅰ标段: 3号线一期供电第一分区(樱花主所至鄞州区政府站、鄞州区政府站至首南车辆段)AC35kV电力电缆; Ⅱ标段:3号线一期供电第二、三分区(樱花主所至樱花公园站、双桥主所至大通桥站及四明中路站至大通桥站)AC35kV电力电缆; Ⅲ标段: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供电系统AC35kV电力电缆。 品目二: 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DC1500V电力电缆; Ⅱ标段: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供电系统DC1500V电力电缆。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品目5个标段任意投标,其中每个品目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品目或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电缆制造商(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2)所投设备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添加的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 14日到2017年 12月8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