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财务管控系统子公司部署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核心提示: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财务管控系统子公司部署实施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财务管控系统子公司部署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国网电动汽车本部财务管控系统总体上实现了集团账务、集团报表、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产权管理、税务管理、稽核评价、综合管理八个应用模块的功能建设和部署,实现了财务管控与其他信息系统的集成,贯通信息传递渠道的目标。财务管控系统采用两级部署模式。
随着国网电动汽车公司业务的飞快拓展,国网电动汽车公司在业务地域覆盖和业务多样经营方面快速发展,对应的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日益紧迫。国网电动汽车公司计划新增十九家子公司,为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需建立财务管控系统为管理和经营提供支撑
本期建设,实现财务管控系统全单位覆盖,保证业务正常开展。为后续业务的腾飞奠定坚实的信息化基础。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及专用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4)取得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5)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6)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专用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 年 1 月 1 日起,具备同类财务管控系统项目实施的经验和相关设备维护的经验业绩,并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服务范围页、签字页)。
专用资质要求是对通用资质要求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质要求为准。
3.1.3 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每天9:00-11:30、13:30-16 :3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册联系人:赵宏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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